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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三新食品”安全性评价资料要求的通知
关于完善“三新食品”安全性评价资料要求的通知
标准法规
发布时间: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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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承担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以下简称“三新食品”)技术评审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农业农村部的相关要求,对符合“三新食品”申报条件的、生产加工过程中涉及遗传修饰微生物的产品,申请人应按照附件要求在新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资料的生产工艺部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安全性评估资料的生产工艺部分提交相关资料。
附件:
食品加工用遗传修饰微生物安全性评价申报材料要求(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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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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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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