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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王老吉红罐之争开庭 专家称包装权应看合同

时间:2013-05-21 04:00:57

中广网广州5月15日消息(记者郑澍 丁飞 实习记者徐子惠)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在超市的货架上,王老吉和加多宝总是摆在一起的,颜色一样,大小一样,价格相似,模样也差不多。如果不是特意要选哪一个,恐怕也就随便拿一瓶就得了。但正是这种“相似”,使得红罐,几乎成为凉茶的标志,也是王老吉和加多宝不知多少场战争中,最重要的一场。
  今天上午,王老吉加多宝包装装潢权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它将决定红罐到底归谁。
  一大早,法院门口就挤满了记者,这是高院庭审中,安检几乎最严格的一次,大多数记者都只能报名申请旁听席资格,才能进入。红罐之于两家凉茶企业,绝不是一般的意义,必须倾全力才能拿下。
  上午9点开庭,双方互为原告和被告,也就是说,两案合一。王老吉和加多宝各自作为原告,提出的诉求几乎一样:第一,对方停止并销毁相关红罐产品;第二,对方赔礼道歉并消除相关影响;第三,对方承担一切诉讼费用。只有第四点不一样,王老吉要加多宝赔偿1.5亿,加多宝对王老吉的索赔暂定3096万。
  双方自由辩论的现场,庭审火爆,需要审判长多次提醒才能短暂停止互相攻击。据说,加多宝提交了49份证据,广药王老吉也至少有20份证据,这使得辩论到了最后,双方律师直接口吐编号,台下的记者们一头雾水。辩论中,审判长不得不用最清楚的思路归纳出争论焦点,供双方继续。
  包装装潢权,是知名商品特有的权利,案件的焦点在于:第一,双方要如何证明自己的商品是知名产品。第二,由于商标已判给王老吉,所以它需要证明,包装装潢权和商标权的密切关系;而加多宝则要努力证明,红罐是他们生产的,生产者才应拥有包装装潢权。
  众所周知,加多宝与广药的混战已持续了太长时间,从“装潢权”、“销量一哥”之争,到员工的正面极端行为,一路看来加多宝和广药并未因争夺获得太多好处,反而深受其累。
  回顾加多宝、王老吉三次交锋“大战”
  第一战:商标争夺
  2012年7月16日,北京市一中院最终裁定,加多宝禁用王老吉商标,这一局,广药胜,加多宝随后将产品更名加多宝凉茶。
  第二战:广告语之争
  2013年1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广东加多宝诉中暂时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不过目前案子还没有开庭,这一局,胜负未定。
  第三战:红罐之争
  谁可以用红罐,这或许才是双方最看重的。2013年5月15日,今天是终极决战,这一局谁胜谁负才是关键。
  专家:包装装潢要看合同约定 此案具有一定意义
  该案件之所以引起如此广泛的关注,除了巨额赔偿之外,也关乎知名商品的包装、装璜及特有名称如何获得有效保护等问题,这在当下中国企业界品牌保护方面,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就这个案子来说,现在最需要哪些证据,记者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教授李明德。
  李明德:现在涉及到一个问题,加多宝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他有了红罐包装,这个包装也具有市场知名度、显著性,可以向消费者指示商品和服务,商品的来源。我觉得,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看双方的合同约定,比如当初的授权合同,有没有明确讲到在使用过程中所衍生出来的东西归谁所有,或在后来过程中是不是有合同约定。这个判决可以说是能够形成一个先例,比如注册商标、使用过程中衍生的进一步开发出来的商业标记,或者说是一种财产权,它到底归谁所有。所以这个案子还是具有一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