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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卡尼丁——减肥功能饮料新原料

时间:2005-02-27 01:07:55
肥胖主要是由于人们摄入热量(脂肪、糖)太多而运动过少导致脂肪在人体内大量堆积所引起。减肥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节食,二是加大运动量或两者相结合。但节食对很多胖子来说是一种痛苦的选择,因为面对那么多的美味佳肴很难令人克制食欲。过去几年来国外已开发出第3种减肥途径即减肥食品。早期的减肥食品主要是在食品中添加一些膳食纤维(如燕麦纤维之类)以便阻挠脂肪分子在肠道中的吸收。但其减肥效果并不十分显著。近年来一种人体内固有的生理物质“L-卡尼丁”(左旋肉碱)已迅速成为减肥功能饮料的新型原料。

一、L-卡尼丁的生理作用

脂肪在各种营养素中热量最高。脂肪只有在代谢过程中“燃烧”才能产生热量,而脂肪通常在细胞中线粒体的引导下燃烧。但脂肪分子首先必须与L-卡尼丁结合,然后才能透过线粒体膜剂进入细胞的“燃烧室”燃烧。可以认为,没有L-卡尼丁,脂肪分子就不能充分燃烧而滞留于人体内引起脂肪的堆积而造成肥胖。在了解了L-卡尼丁在人体内的生理作用后,欧美发达国家的食品工业界已开始将L-卡尼丁大规模地用于生产各种减肥食品与减肥饮料。

二、L-卡尼丁在功能饮料中的应用情况

L-卡尼丁外观为白色结晶粉末,放置在室温中会潮解。它有极高的可溶性(每百克水可溶解250gL-卡尼丁)且其水溶液十分稳定,对光和温度亦不敏感。故L-卡尼丁具有优异的饮料加工性能。L-卡尼丁有一种淡淡的香味,但这种香味较弱,很容易和饮料本身的香味混合,瑞士Lonza公司已开发出一种L-卡尼丁酒石酸盐。该产品可克服L-卡尼丁的易潮解性,并有轻微的酸味,它适用于果汁、酸奶、豆奶、矿泉水或其他各种饮料中,以增强其减肥功效。

L-卡尼丁对人体十分安全(因为它本来就是人体细胞内的固有生理物质之一)。至于卡尼丁的用量各国规定不尽一致。瑞士等欧洲国家规定,L-卡尼丁每日最高允许摄入量为不超过1000mg。作为一种新型(减肥)功能食品原料,日本厚生省规定每百克饮料中添加卡尼丁不超过75mg。由于L-卡尼丁基本上无嗅无味,日本一些厂商已在国内畅销的茶饮料(如乌龙茶等饮料)、速溶咖啡、果汁、酸奶、矿泉水和其他植物性饮料中添加L-卡尼丁以此增加其加速体内脂肪燃烧的作用。

近据国外食品科技报道,国外食品工业界另一新动向是,为进一步强化L-卡尼丁的“燃烧脂肪”作用,在减肥饮料配方中还添加另一种法定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CoQ10(辅酶Q10)。据介绍,CoQ10与L-卡尼丁同时使用可增强后者的脂肪燃烧作用,从而达到减肥、瘦身的目的。

L-卡尼丁我国早已有生产(作为化学合成产品)并出口至海外市场。据了解国内尚未开发含L-卡尼丁的减肥功能饮料。国内有远见的企业如能尽快开发L-卡尼丁减肥饮料新产品无疑将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徐铮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