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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健力宝董事长终审获刑10年 张海狱中关注中超

时间:2008-09-28 08:34:14
北京时间9月27日,保级前程生死未卜的深圳上清饮队正在努力地“扼住命运的咽喉”,全队在为明日的深津“打虎战”而紧张备战,与此同时,200公里之外的深足前任老板张海却已得到了命运的判决书。今日上午10时,广东省高院向原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张海宣读了终审判决书,张海因职务侵占及资金挪用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与一审结果不同的是,张海因有“立功表现”而获减刑5年,而这一纸判决书,注定了这位昔日中国足坛及商界的风云人物将在牢袱中度过他的人生上半场。

2007年2月12日,佛山市中级法院对张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海职务侵占、挪用健力宝集团资金数额分别为1.2亿余元和8600余万元,并据此判处张海有期徒刑15年,同时追缴其两处房产和近9万元个人存款,其他涉案资金继续追缴。张海表示不服并当场决定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2008年4月22日,张海案二审开庭,张海律师继续为其作无罪辩护,而张海也在法庭上自始至终地表示自己是"替罪羊"。此后,经历了长达5个多月的漫长等待,张海终于于今日等来了终审判决书。

9月27日上午10时,在佛山中院第四审判庭,审判长向张海宣读了广东省高院下达的终审判决书,在认定张海“职务侵占”及“挪用资金”这两项罪名成立之后,法官根据其“在押期间的立功表现”而决定对张海减刑5年,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据张海的辩护律师、北京浩光律师事务所张民先生透露,“张海于在押期间能动员其他在押犯交代余罪,并揭发检举了一些犯罪行为,这种立功表现为张海获得了5年的减刑。”

今日,张海的女友黄鹭只身前往佛山中院,但张海的母亲朱乐平女士并没有随行。对于宣判结果,朱女士表示:“我没话可说,什么结果都可以接受,我的儿子在哪里都是一样的,他可以继续闭关学习。”作为张海的母亲,朱乐平女士始终相信自己的儿子是清白的,“我相信时间会证明一切......办案人员最清楚我儿子是不是有罪。”说到此处,这位一直以来表现得非常坚强的老人已泣不成声。

迄今为止,张海已在佛山看守所苦熬了3年零8个月,此前,据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徐玉发律师介绍,“张海在狱中被列为A类看守对象,他所在的监仓是经过粉刷过的,虽然与多人同住,但卫生条件还不错。看守所的伙食标准是每天4元,一日两餐。如果张海提出申请,他可以在看守所的小卖部里自费购买早餐和夜宵。”在押期间,张海会看书读报,不过这些报纸刊物书籍都要事先填写申请单,由家人转交给看守所的管理人员,再发放到张海手中。在看守所中,张海仍透过有限的信息渠道了解中国足球及深圳上清饮队的情况,这一点也得到了其女友黄鹭的证实。

按照终审判决书的裁定,张海仍将在监狱中度过6年零4个月的时光,直到2015年2月刑满,到那时候,张海已是年近41岁的中年人了。不过,据徐玉发律师透露,张海在终审判决之后仍坚称自己无罪,并委托徐律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得知张海被判10年的结果之后,有深圳球迷感叹:"等他出来时,深圳队恐怕连灰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