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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草案删除监管码内容 电子监管将失支持
时间:2008-08-26 03:44:42  
 

在食品企业多次呼吁并上书后,有关监管码的内容,已经从食品安全法中删除。8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京开幕,据了解,正在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删除了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的规定。

监管码当前的主管单位为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历次质检总局推行监管码的表态,监管码是“坚持从源头抓质量”的重要措施,是运用电子手段,提高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

曾专门立法论证会讨论

就在此次常委会召开前几天,就已有食品安全专家向本报证实,鉴于当前争议比较大,监管码会从中国的第一部食品安全法中拿掉。

在该次常委会一个月前,7月25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了有关食品安全法草案的立法论证会,专门围绕电子监管码制度是否应纳入《食品安全法》进行论证。

据参加该立法论证会的一食品行业人士8月25日介绍,参加论证会有食品企业代表、行业协会的代表,以及法律方面专家,和各个相关部委的负责人。

“实际在这次会上,人大的态度已经清晰,但是需要各方坐在一起,把这个监管码的利弊给大家再有所明示。”该人士表示。

在今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草案规定,“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监管码制度共在《草案》的8条条款中出现。

草案发布不到10天就收到反映意见近5000条。

部分企业持观望态度

去年底,质检总局下发名为“582号文”的通知表示,9类69种产品需要赋监管码才能上市,过渡期不得超过半年,今年春又表示过渡期不得超过今年12月31日。69种产品中绝大部分为食品。今年4月公布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则使监管码具备了强制执行力。

监管码入法,这引发企业的大规模反对意见。

今年2月,全国数十个食品龙头企业在北京,对《草案》提出几十条修改建议。讨论内容最为集中的一条就是电子监管码的问题。19家企业并上书相关部门,提出该监管码制度对保障食品安全作用不大,而且成本高昂,实际操作也不科学。

之后又有两家企业加入上书行列。食品行业内就监管码曾召开大小讨论10余次。

现将监管码从食品安全法中删除,质检总局日后推行则将不具备了法律支持。

“我想大多企业都是非常愿意的。”8月25日,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准法规经理李琴表示,由于仍有一些政府部门在推广该监管码,当前伊利也尚处建设阶段。“我们也在观望,等确定的消息,看看其他同行是怎么做的。”

美国玛氏在华的爱芬食品(北京)有限公司法律相关负责人李宇昨日也表示,这是个让人高兴的结果。

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马勇表示,会将这个结果原原本本的反映给各个有意见的食品企业。

是否强制推行仍是难题

监管码从食品安全法中删除,但是当前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通知仍表示,69种产品需要赋监管码才能上市。

伊利公司李琴表示,现在奶粉产品是被列入69种产品的,之前奶粉业务自身已经建立了一套从源头进行管理的系统,如果再赋上监管码,属于重复建设。对于奶粉是否还将继续建设网络,她表示要看同行其他的做法,需要公司领导层的商议。

李宇8月25日介绍,今年4月质检总局将19家企业代表召集一起,进行“讨论”时,质检总局高层表示,企业的困难可以理解,但是该监管码一定会推行。

玛氏的巧克力也是纳入69种产品之中的。其负责人昨日称,从一开始就是呼吁人大立法时考察监管码的实际作用,另外就是向国务院等机构呼吁,重新考虑质检总局的强制推行命令。

他表示目前还没有得到相关答复。

“监管码从法中删除,就已经表明人大也认为这个制度是欠妥的。”他表示,相信这个结果将使得质检总局的推行有所考虑。

此外,由于质检总局运用行政权力推动监管码,使得数码防伪行业8家企业,在本月也提起诉讼,认为质检总局涉嫌行政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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