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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大修完成已上报国务院
时间:2011-02-15 10:31:00  
 

时隔17年后,素有市场经济宪法之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面临大修。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完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稿(下称修订稿),并已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不正当竞争的方式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而于1993年制定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显得鞭长莫及。

据参加此次修订工作的专家透露,本次修订的重点主要是:如何明确执法主体,维护执法的统一性;如何根据新的形势界定新的不正当竞争形式,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谁来执法?

从蒙牛与伊利之间的陷害门事件,到美的、格力两大巨头员工在商场内斗殴,再到腾讯与奇虎之间的3Q之战,中国的商界仿佛成为了一个没有规则的江湖。

面对商家使出种种的恶劣竞争手段,各界对于规范企业合法有序竞争的呼吁不断,但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支法杖却迟迟无法落下。

长期关注反不正当竞争问题的北京市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王海军律师认为,造成现状的重要原因是,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执法主体不明确,多个政府部门之间缺乏明确的执法分工与界限规定,使得该法处于被肢解的状态,严重影响了法律的执行效果。

以近期的 3Q之战为例,最后出面解决此事的却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在工信部的协调下,争端双方各自向公众道歉,此事才算告一段落。但是王海军律师认为,双方采取的手段都涉嫌《反不正当竞争法》,按法律规定作为执法主体的工商部门却没有发出声音。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中,如何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相关行业部门的关系,合理确定各自的职能定位,维护执法的统一性,是突出问题。

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但是该法同时又写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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