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搜索:
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行政预告
时间:2016-01-15 07:17:26  
 

来源:食品伙伴网
    1月14日,韩国KFDA为了使消费者更加容易理解食品的营养信息,对食品的营养标示方法,做了部分修改。
    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修改了营养成分的标示单位及标记方法。以往食品营养成分要求标记食品一次提供量或每100g(ml)或一个包装中所含有的营养成分含量,所以各企业标示内容有所差异;修改案统一要求标记一个包装内容物所含有的营养成分。但大容量食品仍可标记每100g(ml)所含有的营养成分。大容量食品的定义为总容量超过100g(ml),而且其容量超过一次提供量3倍的包装。
修改案还要求,一个大包装内含有袋、块等单包装食品的,标记单包装内容物所含有的营养成分和单包装产品个数。
    2.修改营养成分标示顺序,消费者关注度较高的钠等营养成分标记顺序提前。以往的营养成分标记顺序为碳水化合物、糖类、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胆固醇,钠;修改后的标记顺序为钠、碳水化合物、糖类、脂肪、反式脂肪、饱和脂肪、胆固醇、蛋白质。 
    3.修改了营养成分标记名称。将“1次提供标准量”修改为“1次摄取参考量”;将“营养成分基准值”修改为“1日营养成分基准值”。
    4.修改了营养成分标记图案。营养成分标记图案题目由“营养成分”修改为“营养信息”。将图案修改为更简洁、更统一;同时使用粗体标记营养成分名称及1日营养成分基准值,以此与其他内容明显区分。
    5.新设了阿洛酮糖的热量系数,为 0kcal。
    6.修改了分装食品的营养成分标示基准。以往规定分装时不得修改原先标记内容;修改案规定根据分装内容物量,可变更标记营养成分含量。
    意见征集时间截止至2月3日。
    原文链接:http://www.foodnews.co.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57735
    原文链接:http://www.foodnews.co.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57735


 

 
版权所有:中国饮料工业协会
Copyright2000-2004 chinabeverage.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10-8446 4668 传真:010-8446 4236 E-mail:zyx@chinabeverage.org
地址: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2号天元港中心B座1701/1702室 邮编:10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