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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产品实施电子监管工作总结通报
时间:2008-03-04 15:05:31  
 

各企业有关人员:

2007年12月11日起至2008年1月21日,根据企业强烈要求,协会一直在紧密开展关于质检总局对“饮料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有关工作,曾先后3次向总局提交行业意见和建议,2次召开企业座谈沟通会,并多次与总局相关领导进行直接沟通。

在此过程中,协会提出的主要意见及建议包括:特殊包装或标签一件一码的赋码难度大,如连排印刷标签、连杯包装、金属罐、可回收玻璃瓶等,同时在线检测、剔除废码、漏码难度大,可以先行一箱一码,积累经验;实施电子监管6个月的过渡期过短,建议为一年半;建议合并商品条码和电子监管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企业商业信息等。

经过多次汇报、沟通、交流,国家质检总局及电子监管工作的技术实施单位一致认为,无论金属罐、可回收玻璃瓶以及复合包装,还是纸类、塑料类标签,无论在印刷厂,还是在饮料生产线,一件一码变码赋码存在相当技术难度,目前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技术攻关,没有成熟的技术方案。

2008年2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2008年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部署的通知》(国质检质[2008]83号),从“通知”中看出,总局充分考虑了饮料行业意见,重新调整了饮料产品的最小赋码单元,除金属和薄膜袋包装的固体饮料及大桶饮用水应为“一件一码”外,其余类产品均为“一箱/盒一码”,此外,赋码的时间要求也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

综上通报,企业需尽快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并抓紧时间做好产品赋码的准备工作,如果实施过程中有新的问题请及时与协会联系。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

2008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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