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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章程-会员

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2025.09.23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会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上一条: 业务范围
下一条: 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