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
《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1.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
2.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3.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
4.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5.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6.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7.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8.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
9.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10.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
11.加强法律法规“立改释”。
12.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
13.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14.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5.加强食品抽检和核查处置。
16.防范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风险。
17.简化准入审批流程。
18.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19.加强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
20.加强科普宣传和教育引导。
21.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具体相关内容见网址:http://gkml.samr.gov.cn/nsjg/spxts/201906/t20190614_302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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