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网站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章程-附则

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2025.09.23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条 本会制定的各项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修改后,原章程即行废止。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

二○二五年九月

上一条: 终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