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调整
4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规定,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条件为:含乳饮料2005年销售额在8亿元以上;瓶装饮用水中,纯净水及其它饮用水2005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饮用天然矿泉水2005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植物蛋白饮料2005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4月20日《通知》中规定的申报条件与我协会的申报条件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部分原中国名牌企业将不能够参与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的申报。
经我协会与国家质检总局和名推委多次沟通,5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2006年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的补充通知”(质检质函[2006]17号),重新调整饮料行业中国名牌产品的申报条件。新的申报条件中除植物蛋白饮料保持不变,仍为2005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外,其他产品的申报条件修改条件如下:含乳饮料为2005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瓶装饮用水2005年纯净水及其它饮用水包装2升及2升以下瓶装产品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饮用天然矿泉水包装2升及2升以下瓶装产品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
研讨会在京召开
为了更好的推进饮料行业的名牌评价工作, CBIA组织含乳饮料、瓶装饮用水和植物蛋白饮料企业17家企业,于5月10日在北京召开饮料行业争创“中国名牌”研讨会。CBIA赵亚利秘书长主持了此次会议。
赵亚利秘书长首先阐述了“中国名牌”评比工作对行业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并介绍了饮料行业名牌评比工作的情况、未来几年名牌工作评价计划以及行业名牌工作的措施和经验; “中国名牌”企业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杨洁主任,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王作臣经理还分别介绍了企业申报中国名牌的经验以及获得中国名牌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企业的积极支持及企业获得的快速发展;CBIA李博向参会代表通报了新的名牌申报条件,向参会代表介绍了今年企业填报、申报过程中要重点注意的事项,并解答和记录了企业的部分问题;会议还对饮料行业如何争创“中国名牌产品”的工作细节进行了讨论。
目前,中国名牌评价工作,处于企业申报阶段,企业正在积极、有序地准备企业资料,根据各地方质量监督检验局规定上报材料。
未能参加此次会议的企业,如果在申报中遇到疑问,可以直接与协会联系。
联系人:李博
电 话:010-68396586